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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兼并收购
医院的兼并收购指根据兼并收购协议,我公司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被兼并医院或以承担被兼并医院的全部债权债务等为前提,取得被兼并医院的全部产权。
医院兼并收购的核心问题是要确定产权价格,这是转移被兼并医院产权的法律依据。医院兼并收购可采取以下形式:①购买兼并,即兼并方通过对被兼并方所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清产核资,协商作价,支付产权转让费,取得被兼并方的产权;②接收兼并,这种兼并方式是以兼并方承担被兼并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人员安排以及退休人员的工资等为代价,全面接收被兼并企业,取得对被兼并方资产的产权;③控股兼并,指我公司以在股份比例上的优势,吸收医院的股份份额形成事实上的控制关系,从而达到兼并的目的。医院兼并收购是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进展,对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兼并收购的益处:
◎有利于将被兼并医院从沉重的债务中解放出来;
◎有利于保障医院职工的就业;
◎有利于实现社会医疗资源的配置优化;
◎有利于扩大规模,获得规模效益;
◎有利于减少进入新市场障碍;
◎有利于扩展医疗服务半径;
◎有利于获得新技术竞争优势;
◎有利于技术在市场上竞争能力的提高;
◎有利于减少重复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有利于提高医院经营水平;
◎有利于发挥实力雄厚的大医院的带动作用;
◎有利于促成管理价值最大化,实现利润最大化;
◎有利于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增加商誉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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