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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将受重罚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08-6-6 阅读:1680次 【字体:

   为净化医疗市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黑龙江省卫生行政部门日前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的处罚力度。 

    国家《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去年实施以来,黑龙江省大多数医疗机构能够按照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秩序明显好转,但仍 
然存在一些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现象。 

    黑龙江省卫生厅规定,对于初次违反《办法》发布违规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再次违反《办法》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撤消《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将由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吊销其违规广告所涉及的诊疗科目,对于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还要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广告管理档案,对违反《办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将其违法事实、处罚内容记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处罚记录”栏和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并视情节给予暂缓校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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